所謂的公眾出資成果(publicly-funded)指的是,政府運用人民納稅之金錢而進行的研究、分析等產出的成果,例如,給予大學教授研究經費,而教授們的學術研究成果即屬之。
從邏輯上而言,公眾出資研究成果這類的資源應該要提供給大眾,然而實際上,在大眾被授權接近這些素材前通常他們需要支付多次費用。不論從邏輯上,甚至道德觀點而言,大眾都應該要有機會接近經由其納稅的錢所資助而得之研究成果。
越來越多世界各地的政府都在分享大量的公眾出資研究、資料及教育素材。但關鍵問題在 於,這些管理公眾出資素材取得與分配的政策是否能確保人民受有這些政策服務的最大利益?當前大眾並無法輕易接觸該等資源,但若是這些公眾出資資源被要求使 用公眾授權條款時,將會大量的增加對於這類素材廣泛接近並再利用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