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9
CC0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是Creative Commons於2009年時推出的一項工具,他的設計是使創作者得以貢獻他們的作品成為公眾領域的內容,所憑藉的方式即是由權利人(即宣告者)放棄所有的著作權、著作鄰接權及相關的權利,亦即最大範圍的放棄法律所給予的權利。至於若該拋棄因任何理由而無效,則CC0會成為宣告者(使用CC0此一工具者)所為之准許公眾無條件、不可撤回、非專屬以及為人何目的而無償使用的授權。
對於這樣一個能夠豐富創作世界的工具,CC0的條款內容要盡可能地使全球人民有閱讀了解的可能性,以促使這一工具的使用。而Creative Commons即推行了新的法律工具翻譯政策,此一政策的概念源自於當今國際CC的授權條款以及CC0的法律條款是以遍及全球的使用為設計方向,且是不需要經由任何當地法律做本地化的調適工作。為促使該等工具盡可能地在全球發揮其效能,CC鼓勵將法律條款的原始英文版本翻譯成各國語言。而法律條款的翻譯此一部分是由Creative Commons法律團隊和全球網路團隊共同合作監督及協調,但是Creative Commons保留了對於此一法律工具之官方翻譯的批准、主導以及隨時修改調整的專屬權利。詳言之,就授權條款而言,CC3.0和更早期的版本雖已經普遍的在適合的司法領域下發布其官方語言版本,但是這些移植過來的授權條款卻沒有和國際版的授權條款完全相等且亦不可互相代替。也因此,對於CC0以及CC4.0的授權條款即被設計為盡可能的完全國際化,為了這樣的目的,則在語言方面即需要使每個人都能閱讀,最重要的一點在於,在此一新的翻譯政策下,原始英文版本和官方翻譯版本二者具有同等效力。就此,翻譯團隊應和法律緊密的連結以將原始的英文版本發布成其他官方語言的翻譯版本。[註一]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第一份CC0的官方正式翻譯已經在荷蘭發布了,這是由CC荷蘭和CC比利時共同合作完成的一份成績,相當值得恭喜並紀念之。這並非只是CC0的第一份翻譯,而是第一份正式的國際CC法律工具之官方翻譯。為了將官方翻譯版本生產出來,需要非常仔細以及辛勤的努力,包括了要面對如何精確的選擇和原始本版相一致的字眼等等的困難,而荷蘭則已成為第一個完成這些事情的團段,在這項路程上開啟了第一道成功的門。 [註二]
台灣創用CC計畫目前也正在進行CC4.0授權條款和CC0的翻譯工作,而在CC0的部分也已完成至一定程度,然而,就英文用語轉換成中文字詞上,為求更精準詮釋原始版本,創用CC團隊仍再三斟酌並正慎重選擇,過不久台灣的翻譯版本也將正式公布,使台灣的民眾有更多的機會完整的了解CC0。而在其他的司法領域中,目前也有許多的團隊正在如火如荼的展開CC0和CC4.0授權條款的翻譯行動,相信在未來幾個月將陸續得到越來越多的好消息。
[註一]Legal Code Translation Policy.
[註二] Kat Walsh, First CC0 official translation in Dutch, March 18th,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