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與「公眾領域標章(PDM)」

台灣創用CC計畫

本篇文章將簡介最近正在推行的「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與「公眾領域標章(PDM)」,並且透過比較列表,讓大家更清楚兩者之間概念上的差異。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

不論權利人是否想要著作權,著作權法與世界上其他法律都自動對權利人的著作,提供著作權保護。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就是給那些想拋棄這些權利的朋友一個管道,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最大範圍內,拋棄其權利。一旦權利人採用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到他們的作品上,在著作權法上他們就已經不再擁有該著作了。所以,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就是一種「不保留權利」的選擇。

公眾領域標章(PDM)

任何人都可以將公眾領域標章(PDM)標記於已不受著作權限制的作品之上,讓所有公眾知道此作品的公共狀態,並能輕易發現。公眾領域標章(PDM)只能用來標記在全球年代相隔久遠且已不受著作權限制的著作,並非用來改變該著作於著作權法下現在的狀態,或是影響任何人關於此著作的相關權益。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與公眾領域標章(PDM)對照表
謝良奇 編譯

有關公眾領域工具的更多資訊,請見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常見問題集公眾領域標章(PDM)常見問題集

特徵 公眾領域標章 (PDM)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
工具性質 針對已釋出於全球公眾領域中的作品 用來將作品有效地置於全球公眾領域的工具
可能的使用者 對此標誌有所認識的所有人 權利持有人 ("宣告者")
範圍 著作權,包含所有相關與鄰接權利 著作權,包含所有相關與鄰接權利
適用此工具作品的法律狀態 包括所有鄰接與相關權利,已無已知全球著作權的所有作品


注:公眾領域標章契約註記著作人格權可持續存在

在ㄧ或多個司法管轄權中,被宣告者著作權或鄰接與相關權利所限制的作品
相關與鄰接權利的定義 未提供 (公眾領域標章沒有附帶的法律規範)


注:創用CC 不建議公眾領域標章使用在不受著作權限制,但受到資料庫保護權 (sui generis database rights) 限制的資料庫

有的,CC0 法律規範中第一節包含了說明性且未盡詳列的權利清單,其中包含了資料庫保護權
何者權利會受到工具套用的影響 無,公眾領域標章不具法律效力 僅影響宣告者的權利;第三方權利不受影響
受工具套用影響的權利 無,公眾領域標章不具法律效力 宣告者的著作權與相關和鄰接權利無條件放棄或給予許可 (位於權利無法放棄的地區時)
套用後仍然存在/持續的權利 適用之著作權期限屆滿後,著作人格與其他相關和鄰接權利仍持續存在 (請注意,公眾領域標章並不試圖影響這些權利) 宣告者的著作人格權與其他相關和鄰接權利無法放棄或授與許可


僅影響宣告者的權利;第三方權利不受影響

套用後對作品本身的影響 無,公眾領域標章不具法律效力,僅透過像是適用之著作權條款限期屆滿之類的工具,標注作品已無已知著作權與相關和鄰接權利 盡可能地將作品置於全球公眾領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