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出版:回應數位時代、與更多讀者同樂
2015-12-23
世界銀行在2012年訂定開放取用(open access)政策,世界銀行自己做的研究會以創用CC 姓名標示授權,委託第三方的研究則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授權,這個開放知識庫(Open Knowledge Repository)現在已經有超過13200份刊物可以下載。 ...
2015-12-23
世界銀行在2012年訂定開放取用(open access)政策,世界銀行自己做的研究會以創用CC 姓名標示授權,委託第三方的研究則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授權,這個開放知識庫(Open Knowledge Repository)現在已經有超過13200份刊物可以下載。 ...
2011-05-23
2010-10-05
2010-09-19
2010-06-18
2010-01-22
2009-12-04
今年(2009)七月中旬,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橋接計畫-創意整合加值典範計畫」與百貨業者首次合作展出,以數位典藏圖像為主的加值商品。這些商品,都是應用國家數位典藏的圖像或是資源,透過一系列引導與設計後,由廠商們投資生產而成的創意商品,並與百貨業者商談展出,一方面開發通路;另一方面也替百貨業者營造主題。
台灣創用CC計畫多年來致力於創用CC授權條款本地化的工作,目前已經有為數不少的創用CC授權釋出的素材,然而在商業運用這個部分仍待開發。這次創用CC電子報特別規劃前往資策會訪問取經,主要是想要瞭解數位典藏的資源在做商業加值的過程如何,以及未來的可能為何,也可供創用CC授權的採用者與其他業者參考。
此次受訪者為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橋接計畫-創意整合加值典範計畫協同主持人何文雄顧問(以下簡稱雄),與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橋接計畫-創意整合加值典範計畫聯絡人李佳穗(以下簡稱穗)小姐。
問:可以請您先談談,當初為何有這個計畫?以及如何運作?
2009-10-02
電信產業競爭激烈,語音服務市場已呈現幾近飽和的狀態,電信業者無不希望自非語音服務市場,即加值服務的提供,增加公司營業收入。加值服務包羅萬象,有音樂、行動電視、遊戲、數據傳輸、命理服務、商務服務…等等,而音樂、遊戲及圖騰都必須由著作人為創作後,始有成品;即著作物產生,有著作物產生,著作財產權權利的主張便會隨之而來。電信產業—-無論是電信業者或是CP(Content Provider,即內容提供者),在提供服務前,皆須向著作財產權人或著作權仲介團體取得相關服務內容所需的著作權授權,才可提供服務予消費者,並向消費者收取費用。理論上,對電信產業而言,創用CC制度是「無償將部分甚至全部權利釋出」,如果有免費的東西,那消費者怎麼還會選用業者提供的服務呢?其實電信產業及著作財產權人是有機會透過創用CC制度互謀其利。
2009-08-17
2009-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