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期:從部落客的角度看創用 CC

第 08 期 2006-12-01 出刊

CC 熱線

「開放與自由:公眾創用國際研討會」將於1月10日舉辦

創用CC計畫將於2007年1月10日在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所舉辦「開放與自由:公眾創用國際研討會」, 研討會的內容主要關注數位資源共享的概念及其實務運作,包含內容開放、 公眾授權與協同參與等議題。

此次研討會確定邀請的講者有 13 位,包含國內外學者與創作者,分別是詹姆士‧波以耳 (James Boyle)、羅納多‧雷蒙斯(Ronaldo Lemos)、黃銘崇、約翰‧威爾班克斯(John Wilbanks)、邵廣昭 、林信成、約翰‧菲利浦絲(Jon Phillips)、林克寰、李治安、鄭淑麗、朱約信、林志峰、張耘之,其中特別邀請美國CC董事暨美國杜克大學教授詹姆士波以耳 (James Boyle)發表專題演講:「分散式創造力與控制的邏輯」,其他還有有關法律公眾創用、生物多樣性資料庫、開放內容平台、數位創意內容產出等議題。

本研討會分為四個場次,分別是有關文化、科學、協力以及創意的議題,希望本著「開放內容」的精神,討論「公眾授權」的實務,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前往我們的網頁瀏覽相關資訊(包含對議程、講者背景的介紹)。

台灣創用CC計畫開始提供「授權相容精靈」資訊服務

為了協助使用者釐清各種創用 CC 授權條款間的相容性,以便在使用兩個以上採創用 CC 授權的作品時,能明確得知有哪些相容的授權方式可做再授權之用,台灣「創用 CC 」計畫在原有的常見問答集 (FAQ) 之外,又另外提供了動態的「授權相容精靈」查詢介面。

CC 報新聞

國際:Magnatune創辦人成為Creative Commons董事會一員

林懿萱/編譯

Creative Commons(CC)於11月中宣布Magnatune唱片公司創辦人約翰‧伯格曼(John Buckman)成為CC董事會新成員。

伯格曼被任命為CC董事會董事,代表CC重視將創用CC 授權條款於商業上的應用。伯格曼創辦的Magnatune是一家以網路為主要通路的唱片公司,其使用了創用CC 授權來開展他們所產代理的音樂的知名度。至今年10月份為止, Magnatune 一共與220位音樂創作人簽約,並已發行了500張唱片。

伯格曼表示,「透過 Magnatune,我嘗試著展現創作集體(commons)如何幫助企業成功獲利。」CC的發起人之一,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則表示,「CC的下一個挑戰就是瞭解分享經濟(sharing economy)如何能輔助傳統的商業經濟。」

[關於Magnatune]

Magnatune這家網路唱片公司創始於2003年,其特別之處是將創用CC授權融入其商業模式中。 Magnatune 的商業應用模式是:使用者使用一首歌需支付5到18美元不等的費用,使用歌曲的收入 50% 會直接給這首歌的創作者,另外 50% 則給Mangatue。Magnatune並會和創作人簽約,以確保其得合法散布該創作人所產出音樂, 但簽約方式是讓創作人保有所有權利,Magnatune只取得非專屬的權利。Magnatue網站上所有的音樂都是採取創用 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1.0版授權。

國際:Google, Yahoo! 及 Microsoft 聯手採用創用 CC 授權條款釋出新版網站地圖協定

Jedi/文

今年11月16日,三家致力發展網頁搜尋引擎的跨國大型企業─谷歌(Google) 、雅虎(Yahoo!) 及微軟 (Microsoft) 首次合作,以 XML為基礎共同制訂了網站地圖的協定標準,提供給網站開發人員使用。藉由這個協定標準,谷歌、雅虎、微軟以及其他的搜尋引擎將更能有效率地得知動態網站上的資訊分佈,並逐一建立索引,以提供更精確即時的搜尋結果。

網站開發人員可按照此協定標準,為站台提供即時的 XML網站地圖描述,除了可以協助搜尋引擎建立完整的內容索引外,也將有助於搜尋引擎最佳化 (SearchEngine Optimize, SEO) 。原本網站地圖協定為谷歌自訂的規格,雅虎與微軟則各自有其規範,使得網站開發人員得將同一件事做好幾遍,撰寫數個不同的檔案並分別呈遞到不同的搜尋網站上。藉由這次破天荒的合作,不但網站開發人員不再需要花費多餘的時間,而且搜尋引擎廠商也可以省下各自定義規格的成本,締造了雙贏的局面。

這份網站地圖協定目前為 0.90 版,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2.5版授權條款釋出給公眾使用。任何搜尋服務業者也可以在依循此授權條款的前提下,再行修改或擴充此規格。因此這次的合作案藉由創用 CC 授權,為協定規範標準立下了良好的榜樣,使私人企業及相關的社群機構均能從中獲益,並讓協定規範標準能有良性的發展。

若對相關內容有興趣者,可至該網站參觀使用;網址如下:http://www.sitemaps.org/

CC 放大鏡:從部落客的角度看創用 CC

Jedi/文
 
 
對部落客──尤其是硬派部落客──來說,部落格意味著一切的可能,既是一種生活態度,更是揉合各種當代媒體與技術的實踐。部落客們運用著各種網頁技術,讓文字、圖片、聲音、影像以及互動設計遂成為部落格的一部份,而且這些內容不只是被動地為人所感受,也讓部落格成為部落客們得以主動參與的節點。

在此種文化氛圍中,部落客的創作往往不是完全獨創的,而是融入了特定時空環境的其他素材,也就是運用了大量舊有內容而成;其中最大宗、也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所謂「惡搞」(KUSO) 的創作。例如「波羅日報 」是將轉寄信中的圖片,按照蘋果日報的腥羶手法拼貼而成;「CD PRO-2」是把霹靂布袋戲配音那一套,搭上剪輯過的港片無間道;「陳水扁持水果刀追殺李登輝」是取樣新聞播報片段,再以 DJ 手法重混進電音中;「orz 之歌」則是把源自日本 2cha 留言版文化的顏文字放進歌詞裡,所創作出來的歌曲。這些都是知名部落客們發揮創意的心血結晶,也是近代文化產業中無可忽視的一段。

惡搞的創作,通常是透過一連串的拼貼、配音、剪輯、取樣、重混來實現,這些正是部落格文化中最頻繁的文化活動,而部落格服務商 (Blog Service Providers,BSP) 也日益強調多媒體服務的整合及湊合,包括相簿整合、線上影音、Podcast 、個人房間以及虛擬寵物互動等,一方面固然是為了趕上Web 2.0 的流行,另一方面則因為這就是部落格的本質:部落客會用盡一切的手段,把自己所看、所聽、所聞的內容全部蒐集起來,用自己的一套方法加以消化整理後,再公諸於世──而且也會往所有可能、可行的管道發佈。源料(feed)有Atom、RSS 1.0、RSS 2.0 三種,那就三種都做一份;有影片就 Google Video 和 YouTube各丟一份(雖然現在 YouTube 被 Google 併購了),有甚麼檔案就RapidShare、MegaUpload、SendSpace、SpeedShare、FilePost、FileCache……到處丟。

部落客是種很有趣的族群,這些人整天都跟網際網路脫不了干係,也樂於把玩各種新興的網際網路服務、嘗試各種新奇的傳播手法、運用各種極具實驗性的電子產品。這些人代表了當代科技的高涉入族群,同時也好與人往來,諸如Larwence Lessig、Joi Ito 等人,都是這樣的部落客; 要說 創用CC 誕生於部落格,其實還挺貼切的呢。

有人說過,現在泰晤士報一天報載的資訊量,已遠遠超過數個世紀前、人們一輩子所吸收到的資訊了。同樣地,現在部落客每日交流的創作量,恐怕也已遠遠超過數個世紀前、人們一輩子所獨創的內容了。部落客們不會閉門造車,而是急迫地想要讓自己的眼光與想法散佈全世界,想要讓其他部落客們多多運用這些散佈出去的數位內容。這種想法跟狀況並非百年前的人們所設想得到的,也因此文化的發展正逃出數百年來所累積的社會運作模式。數百年來,我們將許多抽象的「權利」化做白紙黑字,化做提著鹿皮公事包、身穿雅曼尼西裝的律師軍團,開始交易虛無飄渺的權利;然而「我手上握有一切,沒先問過我的話,你甚麼都不能做」的閉鎖政策卻在 Web 2.0風潮下首當其衝,部落客不僅期待自己的創作能被使用而不畏懼,同時希望其他人也認同這樣的理念並傳承下去。而且,他們一方面想累積創作的成就,另一方面也需要明確地知道哪些別人的創作可以被如何使用。

看在這種矛盾心結的份上,採用創用 CC 授權的數位內容必然越來越豐富。

有人認為,許多部落客之所以採用創用 CC 授權,只不過是因為「覺得很酷」而已;這種說法其實也沒錯,但是我們應該想想,為什麼創用 CC 授權會讓部落客們覺得很酷呢?因為創用 CC 很好懂,有甚麼/要甚麼一目了然;因為 CC 面面俱到,一口氣處理完電腦程式、人、法律三方面的需求;因為創用 CC 像樂高積木一樣,可以根據需求自訂不同的授權要素組合;因為創用 CC 顧及現實,把最關鍵的權利保留在作者手中;因為創用 CC 通行全球,能異中求同,不同司法轄區中的著作權法就算有所不同,創用 CC 授權也還是能互通;因為創用 CC 幫助作者釋出善意,讓部落客們樂於拼貼、配音、剪輯、取樣、重混,賦予創作新的生命。

創用CC 就跟 RSS 一樣,和部落格相輔相成而逐漸茁壯;創用 CC 的「酷」讓部落格能更自在地交流,而部落格的內容則豐富了創用 CC 的內涵。這對於部落客來說是很重要的,因為在創用 CC 出現之前,部落客之間只能心照不宣地流傳未經授權確認的內容,整個互動圈潛藏在台面下竊竊私語,面對主流文化一直沒有適宜的距離,遂形成次文化的藩籬;隨著創用 CC 出現、成長,對許多部落客來說,他們藉此終於體認到「創作」在資本主義世界中是怎麼一回事,終於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有哪些權利,並且可以根據自己的理念而選擇貢獻不同面向及程度的權利給普羅大眾。也因此,自2003年以來,部落格逐漸浮出水面,從不容主流文化忽略的一部份,變成主流文化的一環。

這種正向循環還在持續進行中,參與的部落客與數位內容也不斷地在增加,許多連原本創造創用 CC 的人們所來不及設想的情境跟需求,也開始冒出頭來。是否背書?怎樣判定商業使用與否?改作後的義務為何?不同授權方式的作品要如何混用?更不用說有很多數位/類比的內容型式,還沒有良好的授權標示方法了。

對於部落客來說,創用 CC 授權並不是萬靈丹,不是完美的解決方案,也不會是唯一的曙光;但是創用 CC 是個好的開始,簡單扼要地散播了重要的訊息,也實際證明了「(介於極左派和極右派間的) 新中間路線 」的可行。也許有朝一日,會有其他更好的解決方案,能夠同時兼顧私人利益與全人類福祉;但是在那一天到來之前,無疑地,部落客們會繼續樂於使用創用 CC,並協助創用 CC 變得更好。

CC 雜貨店

本期雜貨店要介紹本期CC雜貨店將介紹一個以創用CC授權,教導如何製作數位音樂的網站。

數位浪人手記—錄音師的口袋戲法:這是一個由教育部創造力教育中程發展計畫輔助建立的網站,目的在於讓對數位內容之音效和音樂的製作有興趣者,可以在電腦的工作環境中進行音樂與音效的製作,該網站的計畫主持人張耘之先生,也是本次「開放與自由:公眾創用國際研討會」講者之一,對音樂的涉獵很深,不僅是音樂創作者、錄音師、電子音樂DJ、以及廣播節目主持人,同時在交大、文化、東華大學、以及經濟部數位內容學院擔任講師。本網站採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2.0 台灣」釋出,網址:http://dcc.ndhu.edu.tw/trans/monbaza/soundbook/soundbook.htm

創用 CC 電子報於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五發刊,每期規劃不同的專題,並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與行動者為電子報撰寫專題文章,藉此希望讓大家更加瞭解創用 CC 的理念,也份外歡迎您提供意見。我們的聯絡方式,請參考創用 CC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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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莊庭瑞 執行編輯:辜雅蕾 編輯:周文茵、趙柏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