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08
約翰.威爾班克斯(John Wilbanks)著,Science Commons 執行長
上週的通信中,我提到我們會說明Science Commons是什麼。我在這裡向大家介紹約翰.威爾班克斯,他是Science Commons的執行長。以下便是他的說法:
Science Commons (SC)於2005年年初成立。SC是創用CC的一部份──讀者們可以把我們視為一個完全設於CC之下的附屬機構──並且借重於CC授權條款推出後,尤其在CC社群及iCommons所獲得的成功。不過我們也有不同之處。CC關注的是個人創作者以及這些創作者的著作權,而SC則因組織宗旨的需要而有比較大的關注對象。之所以會有這樣的需要是因為,好比說,大多數的科學工作者,都有簽過僱聘契約,其中把他們的智慧財產權,讓渡給僱請他們的組織機構。另一個例子是,科學期刊照習慣都會要求投稿人將著作權讓予期刊出版者,而科學工作者則很樂意如此轉讓,以換取在所謂「高影響力」期刊上能被刊登引用。於是我們便得面臨一個實在屬於集體行動的問題:沒有任何個人或機構,有足夠的動機或誘因,去改變目前這樣的體制。
但是這種體制,已經開始在科學及學術社群間帶來問題了。科學性質的文章被鎖在著作權的防火牆裡面,甚至即使在出版商已經賺到足夠的經濟收益後都還是如此。這意味著,例如關於愛滋病研究的最新文章,無法再行散佈,就更不用說被翻譯成其他語言(而翻譯卻很可能讓一地的研究者得到啟發,進而解決當地的問題)。不過,要是跟取得研究工具和資料相比,「開放近用」(open access)期刊內容,還算是容易的呢。有公開研究顯示,將近有一半的基因領域研究人員,沒辦法驗證他們同僚的研究成果,這完全是肇因於保密及法律議題所帶來的阻撓。
所以Science Commons想要解決這些問題:無法取得期刊文章的問題、因為複雜的契約而被封鎖住的研究工具、對社會不負責任的專利授權、被技術或終端使用者授權合約所阻擋的研究資料。我們將這些問題轉化為行動計劃,並且在三個性質明顯不同的計劃領域裡從事工作:出版(受著作權約束)、授權(受專利及契約約束),還有資料(在美國是僅受契約約束)。我們工作的方向是在研究資金出資者及受取者之間、在大學與研究者之間,以及在出資者及大學之間取得協議──所有工作的目的都是為了開放科學知識、研究工具、研究資料,以供眾人能取得再利用。我們也推廣在科學文獻出版上使用CC授權條款,我們推廣的信念是,科學文獻應該要能讓世界上的每一個人取用,而不只是那些資源豐富、負得起期刊訂閱費用的人而已。
出版計劃(The Publishing Project)
學者在科學領域裡的資訊交流,大多有三個組成要素:實驗產生的研究資料、解說及詮釋實驗資料並經同儕審閱(peer-review)過的文章,以及描述或詮釋這些資料或文章的後設資料(metadata)。傳統上,這些全是由期刊出版者負責來收集、散佈及建檔儲存的。
網際網路以及各相關的數位網路,帶來了各種機會和挑戰,網路改變了資訊的本質:何種資訊得以被儲存或交換、資訊要怎麼被交換、何時交換、要怎麼標記資訊的後設資料以便輔助資訊的利用及再利用等等都是。Science Commons的宗旨是透過其法律及技術上的專業知識,幫助科研人員善用這些新的通訊科技。例如,現在有些科學期刊出版者已在實驗一種針對學術資訊交流所開發的新營運模式,其中要求撰寫同儕審閱文章的作者,要使用CC授權條款。這些出版者包括了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BioMed Central以及Springer OpenChoice等等。
Science Commons同時也舉行工作小組會議,以討論出各種方法,讓學術文章可以跟研究資料能更適宜地聯結在一起,並促進與這兩組成元素相聯的後設資料能夠標準化。
授權計劃(The Licensing Project)
在授權計劃裡,我們特別專注於疾病相關研究的出資。這類型的研究,需要由很多人於不同機構從事各種基礎科學的工作,這些機構有的是公家的,有的是私人的,每個機構都有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政策,每一家都有不同的授權條款,有的甚至連資金來源都不同。一旦某項研究開始有了潛力十足的成果,可能可以吸引藥廠的注意,那麼如果能提供藥廠一套很有效率的授權套件,使得授權範圍得以滿足藥廠將研究成果轉為實際的藥品或療程所需,一定是很有幫助的(這既做為對出資者的回饋,也作為對藥廠參與或投以興趣的鼓勵)。目前的常規,卻顯然無法滿足這種「一次購足」的需求。
Science Commons以杭廷頓氏症(Huntington’s Disease)做為案例研究標的,試圖探索出一套「技術信託」制度(technology trust),將智慧財產權的權利保障,連同專利組合以及其他相關的附帶權利包裝方式,結合在一起。我們評估各種權利零碎化(rights-fragmentation)的問題,以及各種可能解決此一問題的法律方案(包括在出資協議中加入強制授權條款等等),也評估組織裡面的技術信托或權利保障設計,並瞭解哪一種機構最適合採行這樣的信託或保障制度。這項計畫一方面希望能為減輕杭廷頓氏症提出解決方法,另一方面我們也希望提出一套能解決更廣泛問題的方向。
資料計劃(The Data Project)
在美國,資料是沒有著作權的,(歐盟針對資料庫設特別權加以保護,但越來越多證據顯示這是沒有必要的)。但是目前著作權的擴張趨勢,將可能產生一整套新的規定,不讓科學家把資料與公眾分享。如果將著作權的範圍擴及資料庫,有可能造成基礎研究資料被封閉起來,或是使其存取變得更昂貴,也可能更容易受到限制性授權條款的約束。
除此之外,原始資料無法輕易存取,會造成資料流通的浪費;科學家要不就是小心翼翼,以免失去對資料的掌控權,否則就是服膺組織的要求,採取封閉的手段。也許資料中含藏了許多問題的解答,而那些問題是研究者們所沒有提出來的──這些解答是實驗輸出的成果。如果資料能加上妥善的註記並得到良好保存,便能夠被再使用。但這就需要學界的文化發生改變,而不是靠律師所帶動的技術變革所能促成。
Science Commons的資料計劃有兩個面向。首先,我們堅信資料不應被著作權法所保護。做為計劃的一部份,我們提供資源給那些為授權問題所苦的資料庫供應者。其次,我們希望藉由建立一套完整的資料網、文件網、工具網及政策網,來改進資料的流通,我們其中的明確目標是要能協助腦部疾病的研究──這就是我們的NeuroCommons計劃。
約翰.威爾班克斯(http://science.creativecommons.org(連結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