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1
2014年7月,在創用CC舉辦的「公眾領域實務座談與展示會」中,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的黃凱祥先生提到,博物館在數位化典藏及決定是否開放時,其實面臨很多實務上的問題。像是他們無法判斷館藏權利人是誰、無法判斷物件是否已經超過著作權保障期限。
讓屬於公眾領域的作品繼續以公眾領域的姿態在網路上現身,使這些見證人類歷史文明的館藏被更多人看到,是個美好的理想。然而,不禁使人好奇,落實下來真的那麼容易嗎?
(圖片來源:State Archives of North Carolina Raleigh, NC,無已知版權)
根據國外文化機構的經驗分享,開放館藏的問題主要有四類:
1.法律上的不確定性
館方無法確定數位化館藏後,館藏作品的法律地位。像是拍攝館藏的人(數位化再製者)是否會產生新的著作權?找不到著作人的孤兒作品(orphan work)該如何處理?而且,多數情況下,文化機構缺乏法律專業背景和經驗,難以和作品權利人進行有利的斡旋。
2.館藏開放的成本與效益議題
文化機構除了付出大量成本在館藏的數位化過程,分類、格式化、管理、發布資料也都需要行政與技術成本。而且,機構在判斷館藏的著作權狀態時,往往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心力與金錢。種種成本加總後,文化機構很難輕易答應免費開放。
另外,開放館藏可能會對文化機構現存營利管道產生不利影響。舉例來說,文化機構原本可能靠著販賣數位化後的作品圖像及紀念品獲利,於網路上開放館藏後,使用者便無需付費就能取用。甚至,可能會有其他人或企業,自行將開放後的館藏開發成產品販賣,更是會直接影響文化機構的營利收入。
3.館藏流向與品質的控制問題
當文化機構決定開放館藏時,意味著同意讓非專業人士參與策展過程,而且他們可以完全自主的決定館藏運用方式。這通常會引起專業人士的顧慮,擔心這些館藏可能會被惡意使用,或在使用過程中被降低了館藏原本的品質。
另一方面,開放館藏可能讓原本創造、管理、保存館藏資料的文化機構不再被重視,即便是由他們進行數位化及作出開放的決策,卻也不會有人注意到這是他們的貢獻。
還有,開放後的館藏對於具有較佳網路環境的使用者而言其實比較有利。原本文化機構可以確保館藏會平等的展示在大眾面前,透過網路傳播的館藏卻限制了服務對象範圍。
4.技術性限制
目前,在開放文化資產資料時還有一些技術問題,需要進一步釐清能讓文化資產資料集更開放、更容易使用和互通有無的標準。
這四種問題,目前都還沒有妥善的解決方式。以下整理一些因應方式供國內有興趣的文化機構參考:
1.法律問題的處理
除了促成著作權法的修改外,文化機構可以參考以下三種著作權處理方式:
- 在權利人還未允許的情況下,就將數位化館藏放到網路上,待權利人提出要求時,才移除作品或支付費用。許多機構在實務上都這麼執行,館方不用投入太多人力與財力在著作權狀態判斷上,又能快速將館藏上線,但是很可能會因此面對法律制裁。不過,如果文化機構有大量無法判斷權利人的孤兒作品,或是有很多低商業價值、權利人申請支付費用意願較低的館藏,那可能適合採用這種處理方式。
- 文化機構釐清館藏的著作權狀態後,只將不受著作權保護或權利人同意授權的作品上線。好處是可以避免侵權造成的後續法律問題,壞處是文化機構要花費較多時間和成本,而且每個作品的授權方式可能都不一樣,對於使用者並不方便。若文化機構的館藏規模小、同質性高、容易清點,或是機構組織完善、有充分資源能用於著作權狀態的釐清,就很適合這種處理方式。
- 請第三方協助釐清館藏的著作權狀態,像是集體權利管理機構(Collective right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他們會替權利人向文化機構請求授權費。如此一來,文化機構便不需要去特別了解著作權議題或請教著作權專家。然而這種模式的成本很難預測,文化機構未必能夠承擔得了所有支出,有些權利人則未必會相信第三方機構。
另外,「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文化機構在多方面合作下,將有利於開放館藏的法律處理。首先,文化機構可以共同組成一個公眾資料庫,匯集各館收到的權利人意見,避免對於同一作品耗費兩次時間處理著作權。其次,不論是對於權利人的協商或是立法的修正方向,文化機構都可以透過合作提升談判優勢。
2.實務環節的設計
一旦決定開放館藏或館藏相關資料,就很難去追蹤與限制後續發展。因此,如果要避免人們誤用,文化機構可以提供館方希望這些資料被如何運用的說明文件,同時準備好溝通管道,隨時回答使用者關於館藏利用的問題。
一些比較敏感的博物館,如戰爭博物館,館方最好特別註明:「使用者不得使用照片誤導人,不得將館藏用於非法或不恰當的用途」。
然而,這樣做可能無法防範真的想以之為惡的人,卻讓欲用於適當場合者心生猶豫。而且,若真的有人將這些素材用在不恰當處,或許也可以採取其他反歧視之類的法律進行追訴。
從我們一系列開放館藏經驗談的分享中,可以發現很多文化機構也曾為了上述問題掙扎過,然而他們最終都因為相信開放館藏的價值高於它帶來的種種不便,而決定採取開放政策。雖然不同社會有不同問題要考量,不同機構有不同實務上的限制要面對,但是他們對於價值的信仰卻是如出一轍,而且實施後都沒有出現原本擔心會發生的糟糕狀況。
或許國內文化機構可以先放下種種憂慮從小型實驗開始做起,如果在實際開放館藏後,發現真的會有許多無法化解的問題,再做出館內開放政策的調整,或是與文化機構以外的單位合作。畢竟在還沒親身經歷前,不論好的壞的,一切都只是猜想,沒有人能在空談中見識到真正的利弊得失。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