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6
記得在前年電子報的國內新聞中曾經提到有關智慧財產局所提著作權法修正案,也就是加入網路服務提供 者(ISP)的「避風港」制度,經過多次公聽會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根據新聞報導指出已經確定無法 在本會期通過了。
所謂的「避風港」機制,指得是民事免責的機制,其相關配套措施就是建立「通知/取下」的機制,賦予 ISP業者民事免責,只要ISP業者依規定移除或是回復非法資訊,對著作權人或是網路使用者皆不負賠償責 任。
我在之前前往智財局所舉辦多場公聽會的其中一場,恰巧見到各方相關人士交涉的過程,不論是著作權仲介團體的代表還是ISP業者,都有自己的立場,現場因此有不同的意見表達。所以,本次修正法案送交立法院闖關失敗對我而言是不訝異的,我想智財局仍會在下個會期繼續提出吧~
我想瞭解有關該相關法案的各種會議紀錄、草案說明及條文。(連結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