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0
「到底老師講課,算不算是商業利用啊…」
「拿非商業性釋出的素材去比賽,有侵權麼?」
創用CC授權條款提供給大眾在目前著作權法體制下更具彈性、便利的授權工具,希望降低大眾在素材交換上的成本。目前可選用的四項授權要素之一「非商業性」使用,於授權條款中定義為:「不得以主要為獲取商業利益或私人金錢報酬的方式」,去利用所授權釋出的素材。這樣的定義,感覺相當籠統。
目前商業行為和非商業行為的界線,其實不是那麼容易區分的。譬如說:我在部落格平台上,經營內容,並且不以營利為目的;但部落格平台往往會置入些行銷廣告,甚至因為我的高人氣,還會有些分紅機制。那麼在這類網站使用他人以創用CC「非商業性」所釋出的素材,到底算不算是商業行為呢?
這樣的疑惑其實也縈繞在校園老師間。腦筋動得快的,就會想到鐘點費的問題,這不也是一種「私人金錢報酬」的展現麼?的確,非商業性使用在目前的定義上,實在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加上實務上複雜的利用狀態,這個問題就變得很有趣。
而這並不是台灣的朋友才有的困惑,這已經是一個國際的問題了。因此,在2008年9月,已由 Creative Commons 發起「非商業性使用」的研究計畫,此計畫由 Creative Commons 法律顧問 Virginia Rutledge 統籌規劃,邀集世界各地引進創用CC授權工具的司法管轄區計畫共襄盛舉。希望藉由這個研究計畫進一步瞭解「非商業性」這個要素,使用者釋出內容時的考慮,以及所帶來的影響。
這個計畫希望能在2009年初執行完成,目前由 The Andrew W. Mellon Foundation 所支持,並且由 Netpop Research, LLC 市場研究公司協助分析。透過隨機抽樣線上創作者、創用CC授權使用社群,以及世界各地各類媒材的創作者、利用人的焦點團體訪談資料,更完整的瞭解使用者觀點。期待此研究的發現,能解決使用者的疑惑,讓創用CC授權的便利性能在複雜的網路環境中真正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