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2
新聞局將於今年12月份舉辦「Wow!eye Tiawan全民影音創作大賽」,這個比賽主要是因應Web 2.0數位時代的來臨,鼓勵台灣全民參與數位內容的產製,同時為了豐富台灣創作素材,所有參賽者必須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CC(Creative Commons)釋出。
本次比賽共分短片類、紀錄片類、動畫類與音樂影片類四組。音樂素材的選擇除了自行創作、合法授權或是選用大賽活動主題曲外,也鼓勵參賽者自創用CC全球分享網站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式下載使用。而所有參賽作品也都必須以「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2.5台灣版」授權條款釋出,並永久無償授權行政院 新聞局宣傳與非營利使用。
新聞局的比賽規定,主要是希望透過創用CC釋出該活動集結台灣的各種數位影音創作,不僅提高採用創用CC作品的使用度,同時增加未來台灣創作素材的豐富性。
備註:
Wow!eye Tiaiwan全民影音創作大賽連結已失效